1 引言
1999年11月15日,中美两国签暑了关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WTO)的双边协议,这为我国加入WTO扫清了最大障碍,并使我国融入到世界经济的行列中。
入世后,工程监理业将与国际惯例接轨。为了做好工程项目的投资前期研究,立项后的工程项目设计(包括招标选择施工承包商)及在中标承包商施工过程中进行微观监理业务,必须提高我国工程监理业的实力。这不仅有利于扩大我国承包商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提高对外工程承包的综合效益,更有利于我国承包商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提高工程设计水平与施工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因此,充分了解分析WTO中有关建设服务贸易的规则,并结合我国工程监理业的现状,提出政策性应对建议,显得非常紧迫,也十分有意义。
2 入世对我国工程监理业的影响
入世对我国工程监理业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必将产生深远影响。世间任何事务都是一分为二的,加入WTO也是如此。只有全面认识加入WTO带来的好处才能坚定信心,自觉地利用它为我们创造发展环境和机遇;只有充分重视和估测伴随而来的弊端和挑战,才能采取正确对策,趋利避害,化害为利。
2.1 正面影响
有利于促进我国工程监理业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WTO一个最重要的原则就是法制建设的完善和法律的透明度。入世后尽快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按照国际工程监理业和行业规范来管理我国的工程监理业市场和工程监理业。
有利于我国工程监理业充分获取信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工程监理市场,为我国开展对外工程监理带来更多机遇。入世后,我国可以从各国的信息点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充分获取信息;同时有利于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建立统一开放、竞争的工程监理市场;而且我国工程监理公司将有资格承接WTO成员国和私人机构投资的项目,扩大在国外经营的领域。
有利于我国工程监理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工程监理企业尽快成长。通过“入世”,能使我国工程监理企业与世贸组织成员国的企业具有直接的市场竞争机会,借此可学习它们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企业组织形式;并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定,促使政企彻底分开,这样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与国外著名工程监理企业的合作,可以促进我国工程监理企业尽快成长。
有利于加快我国工程监理企业的集约化速度,促进优胜劣汰,激发竞争意识。入
世后,由于境外资金一般支持国内优势工程监理企业,国外著名的工程监理企业比较愿意与国内优势监理企业合作或合资。为了共同的利益,在政府的引导下,工程监理企业必将实现强强联合,形成垄断性企业;同时由于国外强大竞争对手的进入,大多数工程监理企业将会置之死地而后生,在危难中激起生存的欲望和本能,从此逐渐壮大起来。
有利于提高我国工程监理业的国际地位。入世后,为我国企业走出国门创造更多的机会,将增强在国际工程监理市场的发言权和主动权。一旦发生国际贸易纠纷,即可利用世贸组织贸易争端解决的特设机关和程序解决贸易纠纷,并获得多边贸易组织中的发言权,从而使我国工程监理服务贸易的输出赢得相对稳定、规范的外部环境。
2.2 负面影响
由于我国工程监理市场还不完善,规章、制度、法律等尚不配套,有的尚与国际惯例有冲突和矛盾,因而“入世”前如不做好相应准备将会造成某些混乱。
国内工程监理市场开放以后,必将有更多的外国工程监理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由于外国公司凭借强大的营销、资金、技术、人才、管理和网络优势,我国工程监理企业面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3 我国工程监理业的“入世”对策
针对上述影响,我们要面对现实,扬长避短。
3.1完善我国工程监理业的法律、法规
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完善工程监理业的法律法规;加快立法理论的研究;引导专业人士、专业学会、行业协会参与工程监理管理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设立一些常设机构对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即行修改;由专业学会或行业协会编制我国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与此同时,加强国际惯例的研究。我国工程监理业只有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才能克服参与国际工程监理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使工程监理的对外业务不断增加。
3.2 建立健全信息网络
二十一世纪是信息时代。我们要时刻铭记:谁最先最快掌握了最新信息,谁就能掌握市场的主动权,掌握大量有价值的工程信息是有效开展国际工程监理服务的前提。就建筑工程服务业而言,投资法规、产业政策及技术规范、专业资格审查、专业许可证批准程序、现有的操作规章、招标程序及相关的信息等,都要及时公开公布,这就要有一个固定的信息发布中心,以确保相关信息的发布、收集、出版、分发及通知。并且,发达国家应比发展中国家提前建立信息点,这样有利于我国获取工程监理信息。
3.3 加强宏观管理
建立统一的工程监理管理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工程监理市场。应加速工程监理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尽快结束条块分割局面。既然我们要对国外开放,首先必须对国内的工程监理业打破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否则势将付出更大代价。
完善行业协会的职能。工程监理业的宏观管理依赖于国家的法律法规,但对于企业之间的行为,法律法规起不到约束作用,为此需要加强完善行业协会的协调职能。应加快行业协会与政府职能的剥离,发挥协会自律功能,制定有关技术标准、考核和认定职业的资格,组织继续教育和专业教育,协助政府对行业进行管理,促进和保障行业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等功能。这样做既可避免行政干预,又能使会员或会员单位的行为规范,从而树立较高的信誉。
采取适度保护模式。适度保护是国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实力,采用符合国际惯例的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在一定的时期对进入工程监理服务市场的外国机构、自然人实行程度不同的限制,使国内企业在受到一定保护的同时,又有来自国外竞争者的一定压力,以迫使自身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降低成本,增强国际竞争力,从而促进国内工程监理业的发展。适度保护是开放中的保护,有差别的保护、动态保护、主动保护。
3.4 注重工程监理营销
工程监理公司业务的重点在于如何从工程项目业主手中竞争到工程监理合同及如何实施具体项目施工中的微观监理。这实质上是一个监理公司向项目业主推销自己,使自己成为拟建工程的监理顾问的过程。监理公司作为特殊商品的营销者,最困难的不是自身的设计、监理能力,而是如何充分地理解、表达与满足业主的要求。工程监理公司营销部门的使命是为公司争到赖以生存的工程设计与监理合同,使公司成为项目监理顾问,有业务监理。
3.5 积极鼓励我国工程监理企业参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
在国内市场上,通过与外国工程监理企业的合资或合作,有利于利用外商实力,提高我国工程监理企业的实力;有利于利用外商工程监理服务的先进技术,促进我国工程监理企业的技术进步;有利于我方管理人员学习发达国家的监理工程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积累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并同国际惯例接轨,为工程监理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3.6 提高技术水平,培养工程监理人才
提高技术水平。一是提高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二是提高服务手段的技术水平。这方面既可以通过国际、国内培训的方式解决,又可以在引进消化吸收上下功夫。要想长期在国际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就应该从战略角度重视先进技术的学习和掌握。
培养工程监理人才。我国工程监理业务中的信息网络,谈判中高技术、外语、法律、金融、营销、管理等方面的人才缺乏,尤其是复合型人材奇缺。因此,需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加强人才培训。人才是企业的生命,国际工程监理发包方式的变化,多媒体、电子商务的普遍应用以及科技进步对工程监理方面的人才要求日益提高。培养懂技术、会外语、能管理、精通国际商务的复合型人才已成为工程监理企业的发展趋势。
4 结束语
通过以上分析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入世对我国工程监理业来说利大于弊。随着入世脚步的临近,机遇和挑战也随之而来。面对现实,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拿出对策,做好准备,是每一位监理工程师的使命和职责。展望未来,入世必将对我国工程监理业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