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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科职责

日期:2011-07-30    阅读次数:

工程技术科是基建处工程建设的具体实施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处所有工程建设的现场管理与监督,具体工作有:

 

1.负责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其中包括“三通一平”工作,施工用水、电、暖气安装及改造和现场垃圾清理等合同、协议的签订工作。

 

2.参与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开、评标及对总承包商及其所使用的配属队伍、分包队伍的技术资格审查工作。监督工程施工合同的执行并提出反馈意见。

 

3.负责组织对监理公司的资格考查;参与工程的监理招标及监理合同的签订,监督监理合同的执行工作。

 

4.参与工程设备、材料的招投标工作;同材料科一起,做好业主供材料、设备款的支付和设备出库工作。

 

5.负责办理劳保、质量监督、标志牌、施工用水、新型材料、散水泥押金、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6.参与施工图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

 

7.负责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处有关领导审批。

 

8.负责落实施工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认真检查工程质量,及时反映现场的情况,解决现场遇到的各种问题。

 

9.负责施工现场的签证和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及时办理签字手续;重大工程变更、签证报处领导审批。

 

10.协调设计方、承包商、监理方、材料供应各方的关系,严格控制工程的质量、进度与投资。

 

11.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及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地方规定监督施工,确保工程合格率百分之百,争创精品工程。

 

12.严把工程材料质量关,杜绝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建设。

 

13.负责监督指导承包商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工作。

 

14.负责监督考核监理公司的日常工作情况并提出反馈意见。审查监理公司提交的监理资料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15.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工作,负责工程竣工后保修期内的维修及回访工作。

 

16.负责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竣工资料,并及时报送处档案管理人员。

 

17.加强与处内各科室之间、校内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圆满完成处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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