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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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科工作职责

日期:2011-07-30    阅读次数:

1、熟悉并掌握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有关国土管理及土地征购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根据学校建设发展思路和需要,开展校园建设用地的征购等各项报批手续工作。

2、负责学校土地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定期移交处资料室存档。

3、根据校园整体规划,协调制定学校中、长期基本建设规划,结合学校实际和全面发展的要求,就校园规划工作提出建设性的建议或意见,组织校园整体规划方案的报批,并办理各项手续。

4、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撰写与上报。

5、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与方案报批工作。包括基建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委托,提供基础资料、功能要求等详细技术资料,参与方案设计优选及设计的协调与管理工作。组织项目的方案和初步设计的评审、图纸审查等工作。

6、根据学校年度基建计划,依据国家的基本建设政策法规和地方政府的相关程序,对基建工程项目进行报建和转接计划,并负责办理建设项目前期规划、市政、人防、消防、园林、交通、环保、通讯等手续。

7、负责校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道路、管线、挡墙等室外工程的规划审批。

8、负责基建处网站维护、邮箱回复、对外宣传工作。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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