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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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服务指南

日期:2011-09-12    阅读次数:

1. 省或市计划发展委员会> 立项

2. 市规划局> 规划许可证(两证一书:土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

3. 市工程图纸审核> 审核图纸

4. 市建管站建业管理站>对审核合格的图纸盖章

5. 市建设局设计科> 工程备案手续

6. 市招投标办> 工程招投标手续

7. 市人防办> 人防手续

8. 市消防支队> 消防手续

9. 市办事大厅{节能办(节能)、环卫局(垃圾处理)、档案办(档案管理)、房管局} > 办理各项费用手续

10. 劳动监察支队> 办理工资保障手续

11. 市建设局> 费用交齐后,凭以上各站办开出的联系单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

上一条:新建工程项目质保服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