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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校施工单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日期:2020-02-21    阅读次数:

 

进校施工人员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参建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对进校施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专门防控机构

 

1、各工程项目必须成立专门疫情防控组织机构,成员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对疫情防控、生活保障、安全保卫、对外联络等实施具体管理。

 

2、施工总承包单位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学校项目负责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必要支持,其他成员单位项目负责人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3、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配备专职防疫工作人员,负责监测体温、通风消毒、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教育宣传等工作,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承担相关监督责任。

 

二、加强人员管控,建立健全防控措施

 

1、施工单位应对所有复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逐一登记造册,确保一个不漏。未经登记的一律不得进场,身体异常的一律不得进场。

 

2、外地返烟人员严格执行居家或职工宿舍隔离等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要求。隔离期满,身体无异常方可进场务工。

 

3、严格实名考勤,每天对进场务工人员进行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台账。

 

4、每天对进场务工人员进行不少于两次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症状人员,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立即上报学校项目负责人和属地街道社区、住建局,并协助其到就近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5、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程项目有食堂的,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证件齐全;工程项目未设食堂的,施工单位应选择合法经营的集体配餐单位送餐,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

 

6、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每天不少于两次消毒。

 

三、实施全封闭管理,加强外来人员管控

 

1、实施出入口封闭管理措施,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暂时不使用的出入口应及时关闭上锁,施工区域围挡应符合相关要求。

 

2、加强出入登记管理,对出入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的人员施行严格登记,要询问记录具体情况和原因,施工期间原则上禁止外出,确需外出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并做好个人防护和跟踪服务工作。

 

3、确需进入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外来人员,由学校、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做好体温检测和个人防护,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并监督其及时离开。

 

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工程项目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人、确诊病人或密切接触者,现场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排查、隔离治疗、居家观察等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资金保障,配合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基建处

 

20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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